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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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编码 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投标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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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2051227 -电梯 |
电梯 |
2台 |
592300.00 |
5900 |
工业 |
否 |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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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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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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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2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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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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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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