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岚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配套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工程001第1标段暂估价设备及配套构配件采购,招标人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岚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配套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工程,处理规模为1万m³/d,占地面积为17588.82㎡,合26.38亩,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五段法 A2/O+高效沉淀池+D 型滤池”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置;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招标主要内容:热泵机组供热设备、高压配电设备、化验设备等货物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一览表)
2.3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本项目设计标准,符合专业技术规范标准。
2.4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5 交货地点: 岚县天窊村(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管理要求,其中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及特种设备许可管理范畴的,须提供相应投标产品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特种设备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且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许可证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等,由制造商提供的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自行投标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时参加,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1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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