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的前期现场勘察及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结果出具季度报告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结果出具季度报告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技术规格书)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连续监测 1 年,每季度完成一次现场监测并出具对应的监测报告,年度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制总结报告。
1.4 最高投标限价:377400 元,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结算付款方式:þ转账¨汇款¨银行承兑汇票þ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付款时限及比例: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季度完成现场监测工作后,出具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予以付款,即每季度支付技术服务费。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 万元人民币(含300 万人民币),注册年限不低于3 年(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2 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有水土保持(或相关)。
2.3 人员要求:专业工程师必须配套齐全。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3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提供近3 年内类似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 年01 月15 日8:00 时起至2026 年01 月19日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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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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