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2026年度3座场站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维护及消缺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振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新能源公司蒙东分公司2026年度3座场站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维护及消缺服务项目中涉及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招标范围如下: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公司蒙东分公司2026年度3座场站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维护及消缺
2.1.2 工程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书声乡,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
2.1.3项目简况:1.书声风电场容量350MW,2014年投产发电,书声风电场220kV水巴线284基铁塔(112公里)及对侧间隔(巴林变);2.开鲁风电场容量300MW,2010年投产发电,开鲁风电场220kV建庆线13基铁塔(3.8公里),无对侧间隔;3.振发光伏电站容量30MW,2016年投产,66kV振广线30基铁塔(5.8公里)及对侧间隔(南广场220kV变电站)。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1.书声风电场:
(1)接到招标方通知6天内完成书声风电场水巴线定检消缺工作,同时开展水巴线6基铁塔基础回填、水巴线3基铁塔加装围栏及绝缘护套、工作;6天内完成书声风电场水巴线对侧间隔LW54-252Y罐式断路器(1台、3相)电伴热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2)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书声风电场水巴线203号铁塔基础周围加护坡工作;
(3)水巴线4次巡视工作,每次巡检时间要求20天内完成。
2.开鲁风电场
接到招标方通知5天内完成开鲁风电场建庆线13基铁塔定检消缺工作。
3.振发光伏电站:
(1)2天内完成振发光伏电站振广线定检消缺工作;
(2)振广线4次巡视工作,每次巡检时间要求3天内完成。
注:如遇特殊天气,工期顺延,具体定检、消缺工作开工时间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定检、消缺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1年。
2.2招标范围:书声风电场220kV水巴线及对侧间隔、振发光伏电站66kV振广线及对侧间隔定检、巡检及消缺工作;开鲁风电场220kV建庆线定检及消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影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检修或定检维护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范围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4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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