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伊犁钢铁精炼炉及上料除尘系统升级改造(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伊犁钢铁精炼炉及上料除尘系统升级改造(EPC)。
2.2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则克台镇。
2.3建设规模:1361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1)对精炼炉除尘器进行达标改造,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3,输灰系统改造为气力输灰。将现精炼炉除尘已覆盖的27个无组织排放点进行适应性改造,将精炼炉顶吸等4个无组织排放点纳入精炼炉除尘系统;改造完成后,精炼炉系统共覆盖31个无组织排放点,此项目要在生产中进行改造;(2)对上料除尘器进行达标改造,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3。现对上料除尘已覆盖的14个无组织排放点进行适应性改造,将其他等7个无组织排放点纳入上料除尘系统;改造完成后,精炼炉系统共覆盖21个无组织排放点;另外本次改造中料钟加料装置、振动筛系统等3处无组织排放点接入上料除尘系统,满足超低排要求,此项目要在生产中进行改造。其次根据可研、技术约定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专篇编制(含安全、职业卫生及其他报验、验收、报备等手续所需的各项专篇)等全部EPC承包内容。详见技术协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不算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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