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电信2026年视联存储建设项目,采购供应商提供无锡电信视频云项目整体改造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无锡视频云项目整体改造,其中对象存储一体机的采购、安装、维修、质保、售后等相关服务,视频云所在平台利旧扩容、告警能力增加并对现网设备调测实现现网设备在线监控、数据能力承载专用设备的新增建设。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260万元(不含税)。
交付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安装,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原厂质保。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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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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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2026年视联存储建设项目 |
服务器+系统集成 |
- |
100001 |
无锡电信 |
40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招标限价,货物部分最高招标限价250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招标限价1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招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本次招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存储一体机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原生产厂商响应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供应商响应,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函扫描件;②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响应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4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合同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起同类存储类项目(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小于100万)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不予认可;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存储一体机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原生产厂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投标人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函扫描件;②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2、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成熟稳定,具备良好的稳定性、舒适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特性,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无锡电信视频云补足现网监控能力,包含分布式存储、计算虚拟化等软件的SNMP监控,并配合对满足要求的硬件设备进行告警监控,配合无锡电信一起联调最终可以实现告警可以收发至维护责任人手机,提供承诺书;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