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6年中国视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05.73万元(不含税)。
诚信投标提醒: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文件传递给其他投标人使用),均认定为“串通投标”;被认定“串通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均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招标和询比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中国视界办公场所建设所需物资及集成服务采购。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各标包技术规范书。
1.2.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3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本次招标划分6个标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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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交货/实施地点 |
交货期/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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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6F工业大后台物资采购 |
111.96 |
1 |
详见各标包技术规范书 |
详见各标包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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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智慧楼宇集成采购 |
8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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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弱电机房配套集成采购 |
46.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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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安全设备物资采购 |
31.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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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发光字物资采购 |
26.5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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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8F监控中心桌椅物资采购 |
10.2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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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5.7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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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6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各标包“报价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标包1:
(1)本标包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标包核心产品(工业机械臂)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②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标包核心产品(工业机械臂)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工业机械臂)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设备集成类或系统集成类)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5标包2: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智慧楼宇或智慧园区系统集成类)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6标包3: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系统集成类)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7标包4:
(1)本标包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包所有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标包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安全设备类)销售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4)本标包所有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或经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颁发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2.1.8标包5: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楼体发光字制作安装类)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9标包6:
(1)本标包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包所有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标包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办公家具供货类)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1月2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