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洋评估综合咨询服务
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实施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洋评估综合咨询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干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实施计划,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
水区域及附近滩涂)采用630Wp 组件、320kW 及300kW 集中式逆变器,建设规模2003.7875MWp 光伏
发电项目。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开工,2026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
2.4 招标范围(以此处要求为准)

中核田湾200万干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施工设计校核、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工作内容包括设计
图纸梳理、校核,实际占用面积需求测算及合理性分析,开发利用现状补充调查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勘察,
海洋数值模拟,生态环境数据、水下地形数据收集处理与补充调查,水动力、冲淤回顾性分析和其他生态
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等为满足本项目国批海域论证需要的基础数据和专题分析报告。为后续编制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做好基础工作。
在此基础上,开展原海域使用论证变更工作,项目为国家审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需通过自然资源
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用海批复、海域不动产权证。
2.5 服务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田湾核电站一期至四期温排水区光伏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
稿)》;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田湾核电站一期至四期温排水区光伏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
证报告书(报批稿)》。验收结果评定: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海域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2.7 质量标准
项目为国家审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需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用海批复、海域不
动产权证。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此处要求为准)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海上光伏项目海
域使用论证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应能体现工作内容、签订时间)。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CMA 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
期内,认证范围含海水和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相关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海洋测绘)。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海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或职
称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体要求如下:.
a)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
b)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须提供相关承
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6年1月15日 — 2026年1月20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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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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