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机务段机车高价互换配件、和谐电力机车柔性双主断路器采购 (项目编号:宁物招〔2025〕424号)招标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宁机务段机车高价互换配件、和谐电力机车柔性双主断路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包:HXN5B机车DK-2制动柜
HXN5B机车DK-2制动控制器
第2包:CAB-A型制动缸控制模块等
第3包:和谐电力机车柔性双主断路器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交货地点
南宁机务段
明细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1包、第2包:
(1)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须符合下列二项条件之一:
①提供该型机车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②提供2023年以来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或主机厂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2)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有效销售授权证书,提供2023年以来所投包件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第3包:
(1)投标人是机车高压真空断路器制造商,提供2023年以来所投包件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2)投标主断路器应通过CRCC认证;
(3)主断路器应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0846-2014的选相分合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提供2023年以来所投包件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 16:00至2026年1月21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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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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