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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二次装修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二次装修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二次装修项目(EPC)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二次装修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云发改审〔2025〕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596.9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霄县将军大道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建筑面积4662.40平方米进行二次装修,主要内容包括楼地面,墙面工程提升(原主体粗装修),吊顶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3596.9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341.32万元;模拟清单为28829569.6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8206769.6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 审计等工作。具体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等;②采购范围:本工程所涉及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等,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③施工范围:本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8829569.61元,【其中,设计费6228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8206769.61元(含暂定金额1439278元),预备费用 0元,勘察费0元】。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模拟清单;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其中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施工的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标准规范的原厂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装饰装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装饰装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已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已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22〕3 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根据《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2号,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业绩计取。以联合体方式取得的工程业绩,其实际承担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在投标时予以认可。(6)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通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A 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2-26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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