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广核新能源广西北流新丰100MW陆上风电项目施工图设计、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广核新能源(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风电场土建工程Ⅱ标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北流新丰风电场位于广西北流市隆盛镇、新丰镇、大坡外镇、沙垌镇,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2°56'~22°37',东经110°48'~110°59'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129km²,场内可利用山脊或山包海拔高度介于240m~670m。整个场区起伏大,场址距离北流市公路里程约38km,场址周边东侧G65包茂高速及S283省道通过,西侧S21玉林绕城高速、G324国道及S205省道通过,北侧省道S508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北流新丰风电场装机容量100MW,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工程主要为16台6.25MW的风电机组、16台35kV箱式变压器与4回35kV集电线路及1座110kV升压变电站;辅助工程主要包括16个风机安装平台,场内施工道路,弃渣场等。
风电场通过4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概况:主要采用架空+直埋电缆形式。路径总长为50.22km,架空线路长31.72km,单回JL/G1A-150/25线路长8.87km,单回JL/G1A-240/30线路长4.4km,双回JL/G1A-240/30线路长18.46km,电缆路径16.39km。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新丰风电场项目X01-X09机位涉及的所有新建及改造道路、进站道路。详见工程量清单。
(2) 中广核新能源北流新丰风电场项目吊装平台9个(X01-X09);
(3)以上道路及平台工程配套的涵洞、涵管、挡墙、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错车平台、填筑通道、标识标牌、挡水坎、路缘石(若需要)、防护墩(防护栏)、弃土场等辅助工程;
(4)9台6250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X01-X09),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基础垫层、箱变基础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升压站;
(5)与风机安装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等(不含接地扁铁);
(6)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安装与监测等,按规定出具沉降观测成果表、沉降观测点位公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示图及沉降观测分析报告,沉降观测结果及相应报告出具方必须为具有沉降观测资质的单位;
(7)锚栓组件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锚栓送检;
(8)塔筒与基础之间的防腐密封;
(9)风机基础锚栓组件由业主提供(但不包括锚栓笼预埋件、锚栓笼调平支架的制作与安装等其它构件),除业主提供的锚栓组件外均由报价人负责;
(10) 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工程等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1)风电场道路需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场内道路两侧影响大件运输树木协调砍伐、场内道路大件运输树木修剪;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含临时石渣铺垫)、影响大件设备运输障碍物处置等工作。
(12)负责风电场X01-X09内(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主变、箱变等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
(13)负责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厂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场地清理、附着物补偿、植被恢复、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费用自理。负责临时土地征占过程中的协调费、林业等相关费用和手续办理,以及同当地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验收过程中同电网公司、质量监督检查站等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4)需安排专人与采购人、业主共同参与本工程征林征租地、拆迁等报批手续办理、对外协调、阻工协调等工作,采购人有权对此项工作按月予以评价和考核,如考核结果为差,采购人有权利以此理由扣除相应的结算金额。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且不能以此作为工期和价格索赔的理由。
(15)现场查勘、选定弃渣场,并取得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批准,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渣,弃渣后应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确保验收合格。
(16)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文件组织施工,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路基开裂、边坡弃渣、流渣、挂渣、塌方等超过设计宽度,自行承担超出范围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违规占地的行政处罚及征地补偿费用。
(17)当在设备、材料等运输过程中造成县、乡道损坏时,自行进行修复和完善或补偿费用,此费用不单独计列。
(18)配合场区道路内施工过程遇有需拆除拆迁的电线杆、坟地等零星障碍物工作。
(19)道路施工中要妥善保护好沿线所有实施,如因损坏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
(20)场区范围,应考虑施工期基坑降水措施。
(21)应当承担本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等有关外部检查、验收的费用;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内。
(22)工程竣工后,负责对场内道路临时所占耕地进行复垦,具体要求以地方政府规定为准。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 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总体投运时间保持为2026年6月30日前不变。
具体开工时间及节点工期要求以采购人正式通知为准。
4 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资格,以及安全员B证。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总监资格证书及社保(社保缴纳必须为响应单位)。
(5) 具备有效期内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1个标段。
4.4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响应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6年1月15日16:00至2026年1月19日17:00,……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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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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