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萧岗村项目首期地块因拆卸引起的管线迁改工程(不含通信管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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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111-17-05-126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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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萧岗村项目首期地块因拆卸引起的管线迁改工程(不含通信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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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萧岗村项目首期地块因拆卸引起的管线迁改工程(不含通信管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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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萧岗村项目首期地块因拆卸引起的管线迁改工程(不含通信管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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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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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云城街萧岗村,东至云城西路和润云路、西至机场路、南至涌北大街北侧规划路、北至悦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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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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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是对项目首期地块范围因拆卸引起的给排水(给水管最大管径DN500mm、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900mm),燃气管最大管径DN200mm,电力(除供电局实施部分外)、热力、工业管道等市政和公用管线及民航、军用、铁路等其他专用管线进行迁改,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管线综合长度超过20km(具体以实际为准)。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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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广州市白云区萧岗村项目首期地块因拆卸引起的管线迁改工程(不含通信管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2.1勘察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如有)、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测量等。按相应的勘察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的交底跟踪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2.4.2.2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管线综合规划、方案报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含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软基处理)、给水、排水、消防、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电力、交通设施、燃气、水土保持、海绵城市的设计等全过程、全专业设计)、配合技术审查(含地铁监控、评估)、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变更造价分析)、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及相关配套工作(如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概算审核、预算编制等)等。(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2.4.2.3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竣工图编制、结(决)算、资料整理移交及相关配合工作、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等。(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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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暂定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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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62.9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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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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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本工程为管线迁改及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其中,给水管最大管径DN500mm、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900mm。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施工规模指标:本工程为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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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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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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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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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16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05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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