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碱性骨料材料,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项目部
项目概况:若羌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上水库位于若羌县若羌河左岸山顶缓台上,东侧为若羌河河谷,下水库位于若羌县若羌河左岸山前中下部山麓带内。下库距离若羌县公路里程约38km,距离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452km,距离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975km,电站附近有G0612西和高速、G0711乌若高速、国道G315、国道G218等,从若羌县沿G315、Y220、简易碎石路可到达下水库库址,对外交通总体较便利。
2、询比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是采购商品物资的供应、装卸、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本次询比采购碱性骨料,物资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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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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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碱性骨料 |
毛料 |
600000 |
吨 |
具体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规格型号需求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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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0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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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者部分材料取消采购,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响应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审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4、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日至工程施工结束,且按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若羌抽蓄项目工程指定位置(施工现场距若羌县35公里)
6、质量要求:碱性骨料的原岩应符合《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NB/T10235-2019)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以及其他行业技术标准,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计量方法:汽车衡(地磅)称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国家信用平台中近三年内无严重的违法失信、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6、针对本次采购的对应型号产品,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供应商代表共同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实验检测院统一进行检测;检测工作严格按照《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NB/T10235-2019)相关要求及附件执行,检测结论将纳入符合性审查范畴,作为审查的核心条件之一。
取样与检测的全部环节,供应商有权指派专人现场见证。在取样现场全程见证取样过程,对取样流程、样品代表性有异议的,需当场提出并在取样记录中注明。供应商未履行见证权利的,将视同其认可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及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供应商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样品从原取样备份中抽取。复检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若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一致,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样品送检后,检测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采购人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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