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温州市瓯江口二期“两新一重”建设项目先行区联合开发特许经营项目-温州国家级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浅滩二期纬一路、经二路、经五路、经一路工程建设单位为 温州东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电建瓯江口建设发展(温州)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该项目 温州市瓯江口二期“两新一重”建设项目先行区联合开发特许经营项目-温州国家级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浅滩二期经一路工程地基基础专业工程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江口二期“两新一重”建设项目先行区联合开发特许经营项目-温州国家级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浅滩二期纬一路、经二路、经五路、经一路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纬一路、经二路、经五路、经一路4条市政道路,项目总投资约5.7亿。初步设计可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分批申报,本项目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采购范围:浅滩二期经一路工程地基基础专业工程分包,包含水泥搅拌桩施工、大型支撑基坑土方(深度7m)、陆上打拔工具桩 拉森钢板桩(打拔8m以上)及相关设备进出场等。现场施工必须满足华东院《可视化标准手册》规定,通过温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评审。
3、计划工期:5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能力履行合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时间不足3年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到响应时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未审计的财务报表需附财务真实性承诺书。
3.3、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响应人可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响应人应提供在上述网站相关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
3.4、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5、业绩要求:响应人应具备近三年地基基础专业工程项目业绩。
3.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月16 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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