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金桥路10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对污染土壤的整治工作,总面积约为14044㎡,预估需治理修复污染土壤总方量约为38372m3,主要污染物为氯仿、钴、镍、锂、苯并芘、石油烃(C10-C40)。本项目污染土壤拟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即按照修复范围拐点坐标放线开挖后内转至密闭大棚内采用ALLU筛分斗筛分,筛下细粒土壤再内转至污染土壤暂存区暂存,最后外运至具备协同处置污染土壤资质的水泥窑终端,入窑处置。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85.22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对污染土壤的整治工作,总面积约为14044㎡,预估需治理修复污染土壤总方量约为38372m?,主要污染物为氯仿、钴、镍、锂、苯并芘、石油烃(C10-C40)。本项目污染土壤拟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即按照修复范围拐点坐标放线开挖后内转至密闭大棚内采用ALLU筛分斗筛分,筛下细粒土壤再内转至污染土壤暂存区暂存,最后外运至具备协同处置污染土壤资质的水泥窑终端,入窑处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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