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17亩,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生产厂房、污水处理中心、配套用房、仓库、边坡支护等。建设生产厂房可满足电镀、涂装、磷化等多种表面处理工艺;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污水量达800吨;建设1000平方米的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设置电力供应设施、道路及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保障园区高效运转与物流畅通。
2.2资金来源:对上争取、申请政府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2.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市域内。
2.4招标范围:宜都市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幕墙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注:检测内容为按照施工设计图及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所需的全部检测工作,所有检测内容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2.5服务期:检测开始时间由招标人按照工程进度统一安排,检测结束时间依据单项检测项目要求为准。
2.6质量控制目标: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2.7项目安全要求:确保检测过程中无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事故发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幕墙专项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4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投标人因事业单位改制未到位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须上传隶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登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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