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土产、一次性餐具、洗洁精类)
2、项目编号:QT3
3、采购内容: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土产、一次性餐具、洗洁精类),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采购地点及内容:
地点1:盛乐校区土产、一次性餐具、洗洁精采购,校内学生人数约21000人;
地点2:赛罕校区土产、一次性餐具、洗洁精采购,校内学生人数约8000人;
地点3:足球学院土产、一次性餐具、洗洁精采购,校内学生人数约150人。
5、确定成交单位数量:根据3个供货地点各确定3名,共计9名成交供应商;所有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前进行报价;学校拟每学期组织2次询价比价,询价以呼和浩特市东瓦窑、保全庄、美通农贸市场三处大型批发市场价格及驻呼高校相同质量规格的货品供货价的综合价为基础价,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报价最低且报价低于基础价者获得供货资格,在当个询价比价期内同时为学校3个地点供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5]30号)等行业相关标准。
7、供货期:1年,根据采购人适时使用需求配送原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8、交货地点:各校区餐厅指定验收区。
9、验收要求: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验收人员按规定和程序进行现场验收,如无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签单收货。
10、退换条款:发现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等,采购人有权退换,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不受结算方式影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2)报价低于学校每学期每次组织的询价比价的基础价;(3)满足采购要求,随时调配,配送及时;(4)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具有销售、仓储及售后服务能力;(5)在供货时能够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同时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产品提供本批次相应检测报告;(6)配送期间不中途更换制造厂商品牌;在供货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使用方同意;(7)配送团队(人员),未征得使用方书面同意,供货期间不得无故更换配送人员;(8)诚实守信、物美价廉。
3、企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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