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 委托,现就 零小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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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工作量 |
工作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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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工程设计铁道行业 |
具体按实际需求 |
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
按实际需求 |
二年 |
按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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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 |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 |
具体按实际需求 |
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
按实际需求 |
二年 |
按合同约定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行业资格证明,配备专业技术团队,人员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并在业绩、设施设备方面具有响应的能力。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可单独或同时具备以上资质。
4.须提供近三年来(2022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和利润表)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在近三年(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附查询截图):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设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铁路及地方行政监督等部门禁止执业的处罚或列入黑名单;
(7)其他情形:投标人存在以往曾被停标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1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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