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印盒山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发改审〔2024〕5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发改审〔2025〕3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蓬溪县赤城镇、普安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2个城市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8800平方米,设置公共停车位650个,并进行海绵化改造包括智能排水等设施;对周边5公里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海绵化排水改造要求,设置道路停车泊位800个;完善充电桩290个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01 月 16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02 月 04 日17时00分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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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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