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厂48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2项目编号:HBCZ
1.3建设规模:该光伏项目采用655Wp单晶组件共794块,逆变器5台,装机容量485kW,1600kvA升压箱变,10kv电网等级并网。
1.4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大道武汉祥龙电业有限公司供水厂
1.5招标内容及范围: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厂48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合同估算价:390.1万元
1.7工期: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20天,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1.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有标准、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送变电)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有效期内旧证)及以上资质或三级(新证)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2.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③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2
信息费: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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