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4〕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暂估价部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至县泥溪镇境内。
2.2建设规模: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3标段泥溪堰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泥溪堰液压坝4扇闸门,每扇10×2.2m;含闸门门叶、液压启闭机、液压管路、止水密封装置、闸门支撑装置、预埋件、控制系统等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交货期:自买方通知后20日内,具体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供货通知为准。
2.6交货地点:东至县泥溪镇境内,本工程施工总承包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590047.55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零肆拾柒元伍角伍分。
2.8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项目指:指已完成的签约合同价不低于90万元的金属结构设备单项合同供货业绩(其中必须包括液压坝或合页闸门及合页坝)。
3.2本次招标只接受水工金属结构、液压坝设备制造商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①具有水利类(或机电类或电气类或水工机械类或机械制造类或制造安装类等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至少在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①具有水利类(或机电类或电气类或水工机械类或机械制造类或制造安装类等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至少在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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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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