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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2.2招标编号:0624-2613(请登录)

2.3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

2.4项目概况: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由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环保工程等项目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发电厂房、办公生活区、永久道路等永久工程和施工导流、施工辅助企业、仓库、弃渣场、转存料场、表土堆存场、施工营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包括移民安置和专项复建;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施工期措施和运行期措施等。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连续满发小时数7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15.00m,死水位585.00m,调节库容930万m³,总库容1067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88.00m,死水位156.00m,调节库容937万m³,总库容1218万m³。

2.5招标范围:

2.5.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为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及完建期环境保护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500kV开关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以及环境保护初步设计章节中所有环保措施实施涉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开关站、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料场、渣场等所有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5.2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为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含筹建期、建设期及完建期)和运行初期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范围包括如下:根据《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500kV开关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开展环境保护监测工作。主要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监测(包括施工场站污废水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施工饮用水监测等)、地下水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土壤环境监测、陆生生态调查、水生生态调查、电磁辐射监测等。

具体详见技术条款。

2.6服务期限

环境保护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止。暂定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31年10月,共计70个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调整。服务期间,需配合委托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环保工程项目检查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委托人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监测时段自委托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全部机组投产运行后3年为止(工程施工期及运行初期监测暂定2026年1月至2034年9月,总计105个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调整。

受托人正式进场日期应以委托人签发的书面进场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具体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3.2.1通用资格:

3.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3.2.1.3不接受本项目施工单位以及与其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参与投标。

3.2.2环境监理专用资格

3.2.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登记,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2.2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取得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上岗证,同时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2.3环境监理人员应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3环境监测专用资格

3.2.3.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水质监测(包括污废水、地表水、地下水)、电磁环境、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监测等(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3.2环境监测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环境监理:自本招标项目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十年,至少承担过(含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一个大中型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或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环境监测:自本招标项目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十年,至少承担过(含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一个大中型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或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用户证明或其他证明。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用户证明可以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机组投产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已完成监理工作的材料;其他证明可以是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材料。

大中型水利工程定义:水库工程(总库容0.1亿m3及以上)或防洪工程(保护城镇及工矿业企业的重要性为中等及以上、保护农田30万亩及以上)、治涝工程(治涝面积15万亩及以上)、灌溉工程(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供水工程(供水对象重要性为中等及以上);大中型水电工程定义:水电工程(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大中型电力工程定义:火力发电工程(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变电工程(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送电工程(电压等级220kV 及以上),下同。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由承担环境监理工作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2日17时00分(周末、节假日照常发售,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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