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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心城区沿红卫河、张湾河污水主管道改造修复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中心城区沿红卫河、张湾河污水主管道改造修复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中心城区沿红卫河、张湾河河道。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主干管网16.5公里,其中,红卫河主污水管10.14公里:北侧D1000涂塑钢管5.25公里,南侧D800涂塑钢管4.89公里;张湾河污水主管4.28公里:1.2*1.2m污水主管0.68公里,1.5*1.5m污水主管3.6公里。配套支管2.08公里。污水检查井、管道包封(C30钢筋混凝土)、污水临时导流等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水质水量检测、监控设施等终端感知系统。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工程整改、工程移交、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等)、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任务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480日历天,其中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9203.078038 万元。
2.3其他: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6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 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投资规模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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