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项目内容:江苏全省范围内所有单项目施工费400万元以下的全省房屋及配套(含服务厅 、办公用房、网格、机房楼等,不含汇聚机房及基站)综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内装饰、外 装饰、室外、强电及亮化、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钢结构、拆除等相关配套专业的施工和 深化设计(如需),不含设备及绿化维护维保。
1.1.2框架合同签订方式:按中标折扣签订框架协议,合同金额按标包份额规模金额作为合同上限签 订,根据实际发生内容按实结算。
1.1.3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或份额使用完毕。
1.1.4质量要求: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相关专业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 要求》。
1.2承包范围:包工包料(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各类报建 并包通过验收。负责甲供材料设备接收、保管、场内运输、安装调试等从到货至验收的所有工作。
1.3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标包划分、中标人数量、份额分配比例及服务地域等内 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的“附件1:采购规模及标段、份额划分”。
1.4中标原则:本项目按标包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评标。根据评审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 细评审的潜在供应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各标包综合得分第一名推荐为份额一中标候选 人1,第二名推荐为份额二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所投标包数量,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 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若1个投标人已在2个标包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参与评审但不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同一项目经理参与多标包投标,已有标包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后续标 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5投标保证金:每标包50万元。
1.6履约保证金:合同成交含税金额的5%(向下取整至元)。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分综合施工费和主材费分别报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 均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此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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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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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非省会地市基建施工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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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非省会地市基建施工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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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非省会地市基建施工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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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非省会地市基建施工 |
项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 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3 企业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供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4 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 供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需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需提供近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 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 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 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
,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需提供近2025年5月以来 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 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达到6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 (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本次采购同类产品业绩(其中装饰、装修、装潢施工累计金额不低于 3900万元)。业绩以合同或框架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
(1)提供框架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 票扫描件,框架执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 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 :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以证明合同真实 性。
(3)如合同或订单涉及多类施工内容,应区分本次采购同类产品和其他施工内容,业绩金额仅统计 本次采购同类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本次采购同类产品和其他施工内容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或 订单涉及多类施工内容,应区分装饰、装修、装潢施工内容和其他施工内容,业绩金额仅统计装饰 、装修、装潢施工内容的金额,未区分装饰、装修、装潢施工内容和其他施工内容的不纳入统计范 围。
2.6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 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8 投标人需承诺企业均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平台的黑名单名录及被市场限制准入企业名单内(提供承诺书)。如曾在上述两个平台有不良 记录,但投标前已解除不良记录,请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效证明文件。
2.9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十天内在所投地市范围内设置服务场所,提供承诺书。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 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2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20日2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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