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的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西津至政和段管网、二分区配水管网工程项目材料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二次招标)已由政和县浩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材料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材料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检测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西津至政和段管网、二分区配水管网工程项目材料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政和县;
2.3检测规模: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西津至政和段管网、二分区配水管网工程项目材料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二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
2.4检测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6960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西津至政和段管网、二分区配水管网工程项目材料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二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
2.6检测周期:检测服务周期为365日历天,具体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实施。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业主发出检测工作通知后48小时内配备人员、设备进场执行检测任务。
2.7质量要求: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本项目检测工作及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境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
3.4投标人为省外在闽从事检测业务的,还需提供有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5.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6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注: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要求须符合《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人〔2020〕3号)文件要求),且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3.10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5 日15:00:00至2026年02月09日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8:30:00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09日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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