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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双能X线骨密度仪 1(台) 主要功能要求:1.具备一键多扫,一次定位,自动完成至少三个部位扫描检测功能无需患者重新定位。2.具备计算机智能辅助异常检测功能3.具有丰富的数据管理工具,可定制自动化报告。4.节省扫描时间,如脊柱<30秒、股骨<30秒,5.辐射剂量较低保证患者的安全。7.常规部位扫描精度高;8.且具有中国大陆人数据库。 9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合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合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合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15 至 2026-01-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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