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行陕西省分行职工食堂配套设施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食堂配套设施设备及餐具,入选1 家中标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45天完成安装调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行陕西省分行职工食堂配套设施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建行陕西省分行职工食堂配套设施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2025 年 6 月至 11 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3.5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6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金额 100 万以上的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盖章页、关键信息页)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3.7 被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列为暂停合作、禁用、退出处理的,且未解除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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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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