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人防设施设计及检测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200.00元
采购需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人防设施设计及检测鉴定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1.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
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任意一项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资质。
2.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2.5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人防工程设备与设施、人防工程结构检测参数、鉴定检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检测鉴定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本项目合同由联合体的主办方及成员方共同签订,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开具合同价款中设计费部分发票、收取设计费部分款项,检测鉴定费由联合体成员方收取、开具发票。发票须以采购人单位名称开具。
投标人在投标人联合体内部关系的任何约定,均不具有对抗采购人的效力,而且,在本项目合同履行中,中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中标人联合体接受指令,其在中标合同项下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其效力均及于中标人联合体成员;采购人对中标人联合体主办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均及于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各中标人作为其联合体的其它成员,应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责任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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