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城院区(2026-2027)物流系统设备维保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新城院区(2026-2027)物流系统设备维保服务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之一:
(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项材料之一:
(1)2024年度财务报告;
(2)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投标承诺函》】
5.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守法经营声明书》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交《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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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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