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海炼化航煤铁路扩建项目1套油气回收设施公开招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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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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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海炼化航煤铁路扩建项目1套油气回收设施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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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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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商应提供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并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后至今在油品储存及装卸设施有机废气治理中的业绩,至少有1套采用 “吸附+浅冷”组合工艺技术(处理规模不小于490m3 /h,冷凝温度不低于0℃),尾气排放满足非甲烷总烃小于60mg/m3并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提供业绩合同、技术附件等(可以显示装置规模、工艺路线、尾气排放执行指标等关键条款)相关证明,提供装置运行1年以上业主委托的第三方使用效果检测报告。提供至少2 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完全满足《255032D-00-ST01-MR70-001 油气回收设施请购文件0106》的所有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如有偏离,必须明确说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注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批准。未得到买方批准而实际存在偏离的否决。 (3)供应商中标后,油气回收设施设备包的所有工程设计资料,供货商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HAZOP 分析及SIL评估分析等安全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和建议措施采纳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供货商技术报价文件应提供油气回收设施设计简图、布置图、计算书、供货范围内PID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供货商应按请购文件要求的工作和供货范围进行报价,采用“吸附+浅冷”工艺技术路线。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供货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存在资质不良行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的,均不接受询价报名;近5年供应商不允许有失败案例,包括装置不能正常达标运行、尾气排放不达标、发生闪爆等问题,供应商需出具承诺书,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作废处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15日17时0分 至 2026年1月20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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