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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保险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保险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保险采购项目,保险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各资产包所列时间为准;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编号:(请登录)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不设置采购总预算,但对各险种保费设定以下报价条件:

财产一切险(含扩展条款)保费不高于人民币33万元;

公众责任险保费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

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不高于3.5万元;

车辆商业险保险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小型普通客车不超过0.65,重型自卸货车不超过1.0,混电车不超过1.05。

超过上述标准的为无效标。

说明:本项目采购合同中车辆保险保费合计暂定11.06万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廉政承诺书:

①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

②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

④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⑤承诺投标单位及其人员在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

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具有开展本保险业务资格;

2、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如是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企业授权书;

3、如是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其保险许可证可使用总部资质,但同一保险公司只接受总公司或其中一家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总公司优先于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若同为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保险公司均不予入围)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16: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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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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