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我司提供客户服务中心外包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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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工作时段 |
实际工时(每天) |
服务内容 |
坐席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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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坐席 |
周一至周五 |
7.5 |
1、负责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协调处理现场各类突发事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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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支撑坐席 |
周一至周五 |
7.5 |
1、协助处理现场各类突发事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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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代表坐席(CS) |
7*24每周5天工作 |
24 |
负责CS等日常业务、回访及相关流程的处理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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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代表坐席(ICT) |
7*24每周5天工作 |
24 |
通过专业响应与技术衔接,解决客户在ICT业务(含云计算、物联网、网络集成、IT运维等)中的咨询、故障、需求,保障服务连续性与客户满意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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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月租费 |
N/A |
N/A |
1、话务媒体网关*运营管控服务、用于香港与深圳平台两端互联的网络设备及技术接入支撑服务,以保证香港热线85231000000、4008852310号码可正常运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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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中继 |
N/A |
N/A |
语音中继线及10个DID号码,不含呼出通话费。 |
1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应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5供应商需滿足以下條件:
1.满足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服务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谈判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谈判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谈判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和《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暂行)》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2.1.5,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谈判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0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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