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海上光伏区一标段(北侧场区)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目前资金已落实。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海上光伏区一标段(北侧场区)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导向架、钢网架四层叠运工装、海上吊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1.项目概况
上海申能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布置于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场址内部,位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的避航区,场址区西侧距离岸线最近约 10km,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56.4MWp,交流侧容量499.2MW。工程范围包括:光伏网架基础、箱变钢平台基础、电缆栈桥钢平台基础及海缆转换平台基础钢管桩共计4734根(约80352t)采购制作运输及施工,光伏网架、箱变钢平台、电缆栈桥钢平台及海缆转换平台共计1263个(76899t)采购制作组拼、运输及安装,组块、箱变、逆变器采购运输及安装,光伏电缆采购运输及敷设、低压交流电缆采购运输及敷设等全部工作。
2.谈判内容
本次导向架、钢网架四层叠运工装、吊梁采购划分为3个包件,分别为:
包件1(DXJ-01):1套四桩导向架及配套材料采购。
包件2(DYGZ-01):2套钢网架四层叠运工装采购。
包件3(HSDL-01):1套海上吊梁采购。
包件内容详见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三、竞谈依据
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设计、生产资质、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单位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两年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料等内容。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格)出具的本次谈判采购同类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须按包件分别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导向架、钢网架四层叠运工装、吊梁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谈判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或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本次导向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船舶至响应供应商指定出运码头运输,响应供应商负责吊装上船并加固;钢网架四层叠运工装、网架海上吊梁,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运输至采购人舟山指定码头场地。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①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不接受代理商。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谈判单位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挂网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挂网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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