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鱼道监测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塘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750MW(3×25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日期为2029年3月31日,预计共计36个月。实际起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鱼道监测评估技术服务(CHDTDZ111/17-QT-16401):通过现场调研、技术报告查阅等方式,收集巴塘水电站和鱼道的工程设计资料如设计报告和施工图纸等、巴塘电站及鱼道的现状情况和运行管理制度文件、大坝附近区域的鱼类资源分布调查结果、鱼道过鱼对象的生物学特性等资料,归纳总结后提出较为有效的长期和短期监测方法,为制定巴塘鱼道的监测规划和管理办法提供技术参考。
1)设计符合性监测:开展鱼道尺寸及结构复核、水力学复核及流场原型观测;
2)诱集鱼效果监测:鱼类调查分析、鱼类集群效应监测、拦鱼电栅拦导效果及巴楚河天然河段鱼类通过效果监测、鱼道诱鱼效果研究;
3)鱼类通过效果监测:鱼道通过效率研究、池室改造与补光研究、过鱼对象特征分析研究、鱼道水环境监测分析;
4)根据监测开展分析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和改造优化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鱼道监测评估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装机容量≥50万kW的单个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过鱼设施效果监测或过鱼设施效果评估业绩;
(2)装机容量≥50万kW的单个水电站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过鱼设施工程设计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电站装机容量证明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扫描件。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15 15:30到2026-01-21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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