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石龙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业主为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石龙光伏电站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石龙光伏电站(电网调度命名:牛角洲光伏电站)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北面、西面及南面区域丘陵地带,北纬23.9957°,东经109.74°附近,象州县象州镇普和村、平垌村、六蒙村及运江镇三里村周边区域,建设装机容量150MWp(交流侧116.38MW)的光伏电站。
2.2招标范围:石龙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工程量详见投标报价表。
2.3工作内容
参照发包人《光伏电站运维标准化指导书》,基于电站实际承包人承担电站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设备消缺、运行维护、事故处理、应急抢险、技术资料、档案建立、文明生产等工作,运行维护模式及主要内容如下:
(一)运行维护模式
按照“区域管控、少人值班、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运维模式,运维人员接受发包人、承包人双重管理,一般情况运行人员驻点在合同约定的常驻点,按照全年值班倒班方式运行,确保各电站能全年正常运行发电。维护人员驻点至合同约定的常驻地或发包人指定区域,发包人可以根据运维管理、设备定期巡检、维护检修、应急抢修等情况调配维护人员至需要开展工作的场站(场所)开展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抢修、设备定期维护、制度编制、技术改造方案研讨及编制等工作,承包人承担人员调配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
(二)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承包人负责牛角洲升压站并网点以下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GIS、主变、一、二次设备、高低压盘柜等)、设施、综合楼、生活楼等和光伏厂区(红线范围以内)的正常运行、运维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电站的正常运行和运维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电站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按照规程规范做好电站运行值班、生产报表、经济分析、巡检维护、两票三制及文明生产、站容站貌等工作及台账。负责电站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配合做好电网涉网安全检查。
(2)负责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站设备巡视检查;电站保护定值及现场保护压板的巡视检查;电站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3)负责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运行和检修工作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和监督、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风险辨识和评估、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电站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检测及维护;设备故障消缺、维修及更换,承担设备设施维护相应安全责任。负责运行维护所需的劳动及办公用品采购;电站发生停电事故紧急处理及设备抢修情况下所需的人力及工器具。
(5)承包人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运维巡视、电网及监管单位等上级部门意见,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光伏区域杂草、藤蔓、树木、水葫芦、野生水面植物清理、线路巡检、设备改造、定期维护等需求,以保证电站的安全运行。与发包人共同参与,对发包人聘请第三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
(6)承包人负责日常运维及设备故障检修工作、统计分析故障次数和设备薄弱点形成相应表格,承担发生的辅助材料及易损易耗材料采购。其中大宗备品备件以“设备维护范围”为准。原则上承包人应购买原品牌的备品备件,如原厂没有,应采用性能相当于原品牌的备品备件,须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
(7)负责运行维护所需的劳动及办公用品采购;电站发生停电事故紧急处理及设备抢修情况下所需的人力及工器具。
(8)负责按发包人的需求,负责电站的日常费用(宽带费、水电费等)、零星费用、立项费用及发包人指定费用等的申请、支付、报销冲账,负责按发包人指定格式编制电站年度立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负责监督和验收年度立项项目。
(9)在运维过程中承包人由于自身造成设备损坏、运行误操作、违反电力安全规章、违反劳动纪律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及影响发电的,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行业主管单位要求进行有效运维,保证电站安全运营,确保电站的上网电量及发电效率。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220kV送出线路及35kV馈线线路的日常巡检维护。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业主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一年。
注:根据工程进展,实际开始时间可能存在变动,具体运维按实际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或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1)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3年(即2022至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
具备以下两项业绩之一:
(1)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一项装机容量不低于20MWp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或1项220kV新能源场站运行维护服务的业绩且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不低于一年。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完成至少1项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20MWp的大型光伏电站安装施工业绩或1项220kV新能源场站安装施工业绩。
3.4人员要求:
站长:(1)具有电气或机械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投标人未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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