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 井研县茫溪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综合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发改审〔2023〕71号、井发改审〔2024〕175号、井发改审〔2024〕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清杂清障141100㎡,底泥污染治理28350m3,养殖塘尾水生态净水塘7450㎡,滨水植物缓冲带46940㎡,生态滤坝450m,强效生态净化浮床3000㎡,生态浮床1820㎡,维护步道2020m(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20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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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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