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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压缩机用机座底座部件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压缩机用机座底座部件框架采购项目。

2.2 项目背景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压缩机用机座底座部件框架采购,共一个标段,完整和详细的供货范围由技术协议和具体项目图纸资料共同确定,该项目一年度预算金额约3500万元(含13%增值税),已获公司批准,采购计划编号为WZJp025-508#,且技术已确定,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范围详见计划表。

说明:计划表中所列各项单价为最高限单价,且含13%增值税,权重系数仅作为报价参考,不作为本次招标实际采购数量;本次招标为对产品进行定商定价的年度框架采购,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招标范围为年度采购项目压缩机用机座底座部件所需产品单价列项;实际单台压缩机组(项目)所需的机座底座部件,需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后,根据招标人下发的实际机座底座部件图纸进行生产制造,按合同+订单模式执行;项目最终结算价,按照合同规定的每种产品单价×实际数量=总价的模式执行,据实结算。

*投标产品须满足研G2025-12-04《机座底座部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不满足规格书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4 交货期:招标人根据实际项目订单进行采购,以招标人具体下发订货通知为准,订单机座底座部件数量≤3套的最长15个日历日交货;3<订单机座底座部件数量≤5套的最长25个日历日交货;5<订单机座底座部件数量≤10套的最长50个日历日交货;订单机座底座部件数量>10套的交货期按照5个日历日/套计算;不满足交货期的投标将被否决。

*2.5限价:详见计划表,超过任一控制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2.6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年度预算金额约3500万元/年(含13%增值税);最高限单价详见物资采购计划表计划单价要求,超过任一最高限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7付款条件及方式:产品验收合格,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及13%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挂账后六个月内向投标人支付,银行转账。不满足付款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8价格调整机制: 主要材料H型钢价格变化在±20%内,按最终合同签订的约定单价执行,超过此范围并持续30天以上,由申请方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双方按照https://www.mysteel.com/网站公布的开标前一日成都市场价格及提出申请日价格涨幅比例进行谈判调整。

2.9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内为质保期。

2.10项目分包规定: 不允许分包 。

2.11各标段中标人数量: 三人。中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或完成中标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2.12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具备与招标产品同类机座底座部件制造销售业绩,业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⑤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报价格式:投标人需按照表三格式报价。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  R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

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或资质发生变更已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或在中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的工程、物资或服务出现以次充好、不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年1月15日至 2026年1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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