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1597.92元
最高限价(如有):981597.92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家数)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出具书面承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须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公章)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提供诚信档案手册);
3.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5、信誉要求:(1)、磋商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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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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