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总医院需要采购单人无菌室5台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
采购单人无菌室5台
★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设备送达医院指定地点时的生产日期要求:进口设备生产日期原则上应在合同签订前1年内;非进口设备原则上应在合同签订前6个月内,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生产日期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经医院同意,方可验收合格。
质保期: 不低于2年的原厂质保
限价: 单价限价1.95万/套,总价限价9.75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②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级授权企业(如有)及本单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的授权材料(逐级提供);如所投进口产品为国外生产,生产许可证不需提供,需提供产品注册证;部分企业合并办理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
③应答人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含有投标产品的附录、附表。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响应人需要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相关材料。
业绩要求: 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无。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不收取 □100.00 □200.00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6年 1 月 15 日 12 :00 — 2026年 1 月 20 日 18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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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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