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程进度申请书,招标人按申请书中已确认完成工程量的80%且扣除本工程中应扣除的款项支付工程进度,投标人不能因工程款不及时支付而停工或拖延工期。工程完工,付至85%;投标人有效申报结算,与招标人办理完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支付结算款时,劳务分包人应将质保金发票全额提供,否则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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