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招标人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2.2项目概况
为推进绿色能源转型,拟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旨在利用单位内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宿舍楼等屋顶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的光能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减轻环保压力,实现甘肃省光伏发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的建设也符合甘肃循环经济重点工作及今后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和重点措施。根据计划依托土地及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通过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开发,提供可靠的清洁能源。
2.3项目规模
可利用屋顶面积:约4万m2。
预计装机容量:5148千瓦(采用固定式安装支架,角度为20度,共安装7150块720Wp单晶高效组件,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148kWp,即5.148MWp)。
2.4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
2.5项目类型: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
2.6发电方式:太阳能光伏发电
2.7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包括设计、施工、后期运营等)。
2.8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660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约498万元,由中标人自有资金出资,剩余70%资金约1162万元由中标人多渠道筹措。
2.9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共计308个月,其中建设期8个月,运营期-300个月(即25年)。
2.10合作模式
(1)本项目实行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2)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中标人按照协议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于30日内依法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3)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后15日内,由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署《运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相关工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通过运营收益(招标人通过《运营协议》约定的电价购买光伏电量、剩余电量可按国家与地方政策并入电网公司)来收回投资、设计、施工以及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若中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设计、运营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设计、运营服务可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不具备的则由项目公司另行通过法定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4)运营期满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协商,按照《运营协议》的约定对本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进行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2.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3.2.3投标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0%。
3.2.4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498万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1162万元人民币。
注:投资能力以2024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融资能力按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以上融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投资人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设计、运营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设计、运营服务可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项目公司另行通过法定方式选择。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或通过法定方式选择施工或设计服务单位的资质和能力要求(非强制性条
件)为:
(1)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如项目实际已竣工,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具有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
(2)设计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
3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3日17:00至2026年0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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