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QZ(请登录)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8634492.00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8634492.00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元):86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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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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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布袋除尘器飞灰处置项目(三次) |
1项 |
8634492.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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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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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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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供应商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核准经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HW18大类的772-005-18小类,需提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页,且体现HW18类危废处置工艺为填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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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6类1项)】,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不具备,本项目运输部分允许分包给1家具备该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外运,供应商须提供运输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运输合作协议复印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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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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