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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装置优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范围:

1.项目内容: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2.项目范围:

2.1乙方负责#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机、插板门拆除;负责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含设备控制电缆铺设、接线及调试)。

2.2乙方负责#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机内部改造设计、材料供货及施工;负责#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机入口连接异形管(过渡仓短节)的供货、安装。

2.3乙方负责提供满足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工器具、运输车辆、起吊设备等。

2.4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详见: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1炉C2、#2炉C1原煤仓清堵装置优化改造项目技术协议。

三、施工工期:

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在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产品到货后当日双方组织验收,产品验收合格后施工人员进场准备施工。现场施工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单台清堵机更换施工工期控制在7个日历天内。

四、竞争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争磋商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不接受商业性企业、代理商以及联合体的报价(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3.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

4.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5.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报价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原煤仓结构优化加装疏堵设备的合同业绩和对应的技术规范(协议)扫描件各2份。扫描件须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与报价人主体必须一致。对于非报价人业绩或尚未投运的业绩,采购人将不予认可(加盖公司鲜章);

6.报价人的施工工期必须满足采购人计划工期。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在此期间完成改造工作的施工计划网络图及项目管理的情况。(加盖公司鲜章);

7.响应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磋商申请人的其它要求:

1.报价人如对技术规范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反映在差异表中。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采购人不同意修改,仍以采购人的意见为准。对于在差异表中未反映的异议,则表明报价人认可本技术规范的相应部分。

2.若本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报价人应在采购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3.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报价人应保证采购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任何责任。

4.本项目使用国际计量单位(SI)制,采购人、报价人双方均需遵循。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中文编写。报价人按要求提供安装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各个阶段所需的资料与图纸,包括电子版,其中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要求为CAD格式。

5.报价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人工成本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采购人利益和项目进展的要求。

6.在签订技术规范之后,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报价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采购人、报价人双方商定。

7.本技术规范涉及设计单位内容的要有审查签署手续,转交项目公司内容必须有设计单位确认签字。对供货周期长、不易采购等物资(包括进口物资产品)必须按本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详细罗列清单并核对履行签字。

8.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报价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报价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增加合同金额。

9.对本技术规范中所提供数据,报价人须全面核实,确保系统各参数配合良好。

10.报价人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报价人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对于报价人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报价人须考虑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供货、安装、调试(采购人负责组态),直至接口完备,满足正常运行需要。

11.凡是经采购人认可的在设计、制造、供货等方面的各项内容都不会免除报价人的任何责任。

12.所供货的产品,设备选型配置要求采用高效节能产品,电机的选型配置严格执行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关标准,能效等级为IE4级,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的、落后的产品(如电机等)和假冒产品。

13.本项目设计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交予第三方。

14.本技术规范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六、采购文件获取

(请登录)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1月15日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09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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