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2026年长春市区规划运营自有营业厅105家,按渠道类型划分为专营渠道 68家(覆盖市区核心商圈、居民密集区,承担全业务办理、品牌展示核心职能)与校园渠道37家(分布于各大高校校园内,聚焦学生群体服务,运营节奏与开学季、寒暑假高度绑定)。两类营业厅均为企业线下服务核心载体,其运营环境直接影响客户服务体验与品牌形象展示。随着营业厅运营年限增加,场内水电系统、门窗结构、棚顶墙面、地面铺装等基础设施逐步出现自然老化、日常损耗等问题,具体表现为水管渗漏、电路故障、门窗变形、墙面剥落、地面开裂等零星破损情况。此类问题具有突发性、分散性特点,若未能及时整治抢修,可能导致服务中断、安全隐患滋生,甚至影响营业厅正常营业秩序,无法满足客户服务与合规运营的基本要求。为保障自有营业厅持续稳定运营,2026 年计划通过外包模式引入专业施工服务团队,开展日常零星整治抢修工作。
1.2招标内容
整治施工服务,内容包括营业厅维修吊棚、墙面、地面、隔墙、门窗(室内木门、不锈钢门、铝型材门、卷帘门等)、背景墙、灯箱、室外牌匾、室内灯箱、LED电子屏、空调水暖、电气设备及管线、各种拆除以及修缮的其他杂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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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施工区域 |
框架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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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6年营业厅日常零星整治施工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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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4施工工期要求:收到甲方物资管理系统派单后5日内完成施工。
1.5质保期:自单笔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3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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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
中标比例 |
中标份额 (不含税:万元) |
营业厅数量 |
厅店数量合计 |
招标区域划分 (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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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 |
60 |
8 |
30 |
二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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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宽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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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关区(老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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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0% |
36 |
15 |
28 |
绿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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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朝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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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 |
24 |
10 |
47 |
南关区(经开、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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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教育行业中心37家营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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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120 |
1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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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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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8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至投标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②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4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支不少于5人的施工团队(A证除外),其中每支施工团队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1名电工,1名焊接与热切割人员,其余人员为施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员: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电工: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5)焊接与热切割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证;
(6)施工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完整的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6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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