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港惠洋码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
1.2采购人:南京惠洋码头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预算(元):/
1.5采购项目限价(元):307200元(含税)
1.6采购项目概况:南京港惠洋码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编制南京港惠洋码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按时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并获政府环保专项资金审批通过。
2.2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或服务期限):2026年度(以专项资金实际下达为准)
2.3建设地点(或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或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应完成过一项环保类专项资金申请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体现服务范围,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并提供政府审批通过的批文或政府网站截图或其他能证明环保资金实际下达的文件并盖公司公章,要求下达资金100万元以上,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响应人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项项目组,且成员应至少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需提供人员清单、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响应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7-11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5)其他要求:响应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具体途径: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事业单位不适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15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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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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