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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关于辖属西安北稍门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关于辖属西安北稍门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HRC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关于辖属西安北稍门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工程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工期:45天。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821896.24元(不包括综合布线、空调工程和消防改造)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中标人/入围投标人数量(X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X=1

不少于3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

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无法查询的建筑企业相关信息,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四表一注”))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近半年内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说明));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x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12.投标人承诺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或实施部门人员无利益利害关系,也无三代以内的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关系;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限制投标的“黑名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工程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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