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2026年度框架协议皮卡车、越野车采购项目(包1 华北、东北、西北区域),招标人为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集中采购范围为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包1:(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西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内的项目所需皮卡车、越野车等各型号。
2.2 招标范围:预估需求总量16辆。预估需求统计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采购总需求,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入围供应商:每标包5家(当有效投标人n≤10家时,将减少入围供应商数量)。乙方接收到甲方与需求单位在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出的二次询价、谈判邀请后,拒绝报价或超过其框架协议价格报价的,超过3次后,取消其入围资格,同时,按照《中国安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纳入黑名单,在中国安能集团内限制交易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1.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持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要求:
3.3.2销售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皮卡车、越野车累计分别各销售数量不低于100台。须提供皮卡车、越野车销售业绩汇总表及对应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合同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应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信息,无数量或金额或框架协议等合同无效,时间以最近合同签订日期起算,三年内期间的供应业绩。每个合同需提供对应的一张及以上扫描件发票,每张发票需附其对应发票验证资料,无发票验证资料的视为无效销售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 被中国安能列入黑名单或限制交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自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4.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 其他要求:
3.5.1本单位承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4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及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1日17: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2026年度框架协议皮卡车、越野车采购项目(包1 华北、东北、西北区域),招标人为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集中采购范围为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包1:(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西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内的项目所需皮卡车、越野车等各型号。
2.2 招标范围:预估需求总量16辆。预估需求统计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采购总需求,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入围供应商:每标包5家(当有效投标人n≤10家时,将减少入围供应商数量)。乙方接收到甲方与需求单位在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出的二次询价、谈判邀请后,拒绝报价或超过其框架协议价格报价的,超过3次后,取消其入围资格,同时,按照《中国安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纳入黑名单,在中国安能集团内限制交易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1.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持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要求:
3.3.2销售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皮卡车、越野车累计分别各销售数量不低于100台。须提供皮卡车、越野车销售业绩汇总表及对应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合同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应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信息,无数量或金额或框架协议等合同无效,时间以最近合同签订日期起算,三年内期间的供应业绩。每个合同需提供对应的一张及以上扫描件发票,每张发票需附其对应发票验证资料,无发票验证资料的视为无效销售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 被中国安能列入黑名单或限制交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自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4.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 其他要求:
3.5.1本单位承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4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及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1日17: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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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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