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小溪牟庄乡村振兴产业园)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备案表
1.4招标人:五河县新溪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五河县新溪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小溪牟庄乡村振兴产业园)
2.2招标项目编号:BB2026WHGCZ002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WHGCZ0021
2.5建设地点:五河县小溪镇牟庄境内
2.6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303.11平方米,位于五河县小溪镇牟庄乡村,主要建设2栋二层标准化厂房、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围墙及大门、园内道路、园外路网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合同估算价:2445.73128万元(含暂估价120万元)
2.8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2.9招标范围: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303.11平方米,位于五河县小溪镇牟庄乡村,主要建设2栋二层标准化厂房、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围墙及大门、园内道路、园外路网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财务要求:无。
3.1.7信誉要求:无。
3.1.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人员、业绩等均以牵头人为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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