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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6-2027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6-2027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全部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须达到40%以上。【依据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由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情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接受分包的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需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人出具的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接受分包的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接受分包的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2: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4:中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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