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东疆三号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东疆三号充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自有场地新建新能源充电站,安装两台2000kVA变压器,10台360千瓦双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台灭火器等设备及一套道闸系统,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最大电压10kv。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东疆三号充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东疆三号充电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投标有效,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技术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委托代
理人,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公司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4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